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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游县总医院新院区医用气体采购前市场调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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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用气体采购工作,我院拟对以下医用气体进行采购,现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医用气体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参与市场调研,并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报价。
序号 物品/产品名称 规格 预算单价(元) 单位 主要技术要求 其他要求
1 液态医用氧气 医用 2200 1.医用气体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关于医用气体的技术要求。氧含量≥99.5%。
2.获得药品注册的氧气应当由持有该氧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符合药品GMP要求下,按照注册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和灌装。医用气体应附有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与医院管路无缝对接。
 
 
1.医用氧气辅助设备气瓶、汇流排、液氧储罐、空温式汽化器、调压装置、叉车等液氧系统相关设施)由中标人提供,并负责检测、维护、保养及安全附件的更换。
2.采购周期:叁年
2 医用氧气 40L 30
3 医用氧气 10L 15
4 二氧化碳 40L 130 GB_T6052纯度≥99.2%    
供应范围:供应的气体包括且不限于液态医用氧氧、瓶装氧气、瓶装二氧化碳、瓶装氮气、瓶装氩气和瓶装笑气等维护要求:负责氧气站的相关设备的安装和定期维护。  
欢迎有意愿参与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报名,并于202552317:30 时前将以下材料(3份,不分正副本)递交我院招标办。
二、参与设备调研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标前市场调查报名资料封面(封面需体现参与项目、参与调研的厂家或供应商、业务员名字和电话)。
2.材料的目录清单
3.报价单(附件1)。
4.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提交单位公章):
4.1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气体或医用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生产和认证范围包括医用气体或医用氧)、《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4.2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气体或医用氧)、《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生产和认证范围包括医用气体或医用氧)、《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4.3业务员个人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购前调查时用于查验授权代表身份)
  5.详细技术参数(请在标题处备注清楚此参数的型号/规格)。
  6.以上1-5项均为必备资料,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7. 以上1-5项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递交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后一并提交。纸质文件一式3份,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的全称。
8.以上所有材料需要提供一份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资料,电子版以Word格式提供,发送至邮箱790375001@qq.com
9..纸质材料投递方式:上门递交(潜在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在材料递交时间内直接送至本院招标办)。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的产品,欢迎相关产品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医院调研。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3850273241
邮编:351200
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0号仙游县总医院招标办
 
                        福建省仙游县总医院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报价单  
 参与市场调研项目(项目名称):  
序号 物品/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企业 产地 单价(元)  
1 医用氧气(液态)            
2 医用氧气(气态)            
3 二氧化碳            
4 氮气(99.9%)            
5 笑气            
               
签名/盖章: 联系人电话:     日期:    
               
备注:同一产品多种规格报价请自行添加行填写;若有供气设备租金请添加行填写。